以勒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铺使用权
招租公告
经以勒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租位于以勒物流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5间商铺使用权。相关事项如下:
一、商铺简介,详见下表:
注: 以勒商业业态规划用途说明 根据以勒物流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位特点,该安置点以综合批发市场为主,辅以常规配套,具体分配如下: 1、综合批发市场 1.1鞋服类:品牌服饰、针织布艺、休闲运动、儿童服饰、中老年服饰、民族服饰、母婴服装、品牌鞋类、皮鞋、运动鞋; 1.2百货类:日用百货、五金百货、家电百货、塑料用品、文化用品、礼品、喜庆装饰品、箱包、劳保用品、汽车装饰; 1.3数码电器:手机批发、电脑批发、家用电器、影音设备、办公耗材、手机配件、电气开关、照明灯饰; 1.4日化类:化妆品、纹绣、洗护、美发、美甲、养生品。 2、常规配套 文明祭扫用品、餐饮店、药店、农贸市场、烟酒店、装饰装修、美发店、烘焙店、照相馆、广告传媒、快递、银行服务网点、第三方金融、彩票店、生活超市。 具体面积以现状实测为准。 |
二、承租人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公民(自然人)。
三、承租人提供资料: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民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
四、商铺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
五、商铺展示地点:商铺所在地。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以勒镇葡泉社区一楼服务大厅。
七、选定商铺及签订使用权合同:2020年7月21日上午9点,先按报名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选定商铺的顺序号,再按抽签顺序号确定商铺,现场签字确认后,与以勒镇人民政府签订《商铺使用权合同》。地点在以勒镇扶贫办。
八、竞租报名人符合法定条件,证照证明齐全,查验商铺并接受商铺现状。
九、联系人及电话:朱女士:15125331778,龚先生:15012350895,张先生:15398362563。
特此公告
以勒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镇雄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伟 王毅
责编:李黎